说起来,勒布朗·詹姆斯这个决定,真够硬气。费城是什么地方?那是全NBA最挑剔的球迷窝,媒体骂起自家球队来,比洛杉矶那帮人狠多了。43年没尝过冠军的滋味,隔壁老鹰队倒是在NFL拿了两回超级碗。恩比德伤病不断,艾弗森、巴克利、“J博士”的辉煌都成了老黄历。詹姆斯偏要一头扎进去——这不是找罪受吗?

可仔细想想,篮球层面还真有道理。41岁,第24个赛季,他图什么?当然不是养老。在骑士跟米切尔、莫布里联手,或者去热火跟字母哥、阿德巴约再干一票,哪个选项不比费城轻松?但詹姆斯选了最难的那条路。费城这地方,专治伪君子,天赋再高,精神头不够硬,照样被淘汰。
十周前刚被尼克斯揍得鼻青脸肿的76人,转眼间弄来了詹姆斯和杰伦·布朗,这变化让人咋舌。詹姆斯去哪,哪就能夺冠——至少一次。在费城,一次就够了,真的。
他身边有帮手。马克西和埃奇库姆,年轻后场里数一数二;马克西跟詹姆斯还是同一个经纪人,熟得很。恩比德嘛,老受伤,关键时刻容易掉链子。但别小看他——打凯尔特人那轮系列赛,他硬扛着赢了;奥运会上打约基奇,半决赛第四节落后13分,他11中8砍下19分,帮詹姆斯和库里翻盘。这伙计还能打。
真正让费城人兴奋的,是杰伦·布朗。从凯尔特人换来他,这笔交易够吹几十年的。数据党可能不待见布朗,但詹姆斯懂球——他可是三支球队四冠的历史得分王。布朗在波士顿熬了那么久,终于跟塔图姆一起拿了冠军,自己还拿了FMVP。詹姆斯身边全是顶级球员,这番操作,能不让人浮想联翩?
所以,别说什么“艰难”了。对詹姆斯来说,艰难才有意思。费城这趟浑水,他蹚定了。